基本收费说明
一、国际病人
国际特约门诊皆完全自费, 恕不接受台湾医保。
以自费身份就医之国际人士(含华侨及中国大陆人士),就医时请出示中华民国居留证或外国护照,恕不接受台湾医保。
门诊收费标准:
1. 挂号费:新台币100元
2. 门诊场地使用费及行政费:新台币400元
3. 药费、检验、检查及其他医疗处置费用等另按本院国际特约医疗服务价格收费。
以上费用若有调整将不另行通知,以现场费用为准。
如果您希望对治疗费用有更多的了解,请与我们连络。
二、中华民国台湾人民
门诊收费标准:
1. 挂号费100元
2. 部份负担50元.
非医保给付之项目,按卫生署中央医保局规定,须另计价缴费。